求大神解读刑法238条第2款

更新时间:2020-09-15 00:00:00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:“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具有殴打、侮辱情节的,从重处罚。”“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使用暴力致人伤残、死亡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、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”

不够精彩 再来一篇
393查询网专稿内容,转载请注明出处
来源链接:https://m.393r.com/sh-113236/
网友关注生活百科
精品推荐
热门生活百科推荐
首页
栏目
栏目
栏目
栏目